广播电视编导
日期:2013-07-20 00:16:13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5345 打印本文

一、专业名称、代码及门类

专业名称: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代码:050420

所属门类:05文学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各种媒介形态下的电视节目策划能力,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采访、撰稿、制作、包装、主持等专业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和艺术修养的,能够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宣传部门及文化传播公司等媒介机构从事栏目与节目编导、文化活动策划与编导、节目主持、摄影、摄像、影视后期制作等相关工作应用型复合人才。

三、培养规格及要求

1、基本素质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基本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背景;具有较高的文学、文化修养,系统掌握传播基本理论及广播电视编导基本知识;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和较高的艺术鉴赏与创新能力。

3、基本能力要求:掌握广播电视编导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数字化影视编播技术、网络媒体与传播技术等基本技能;系统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前沿的技术发展动态;掌握摄像、照明、美工及后期制作的专业技术;掌握数字电视制作技术;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制作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策划并编导、制作电视节目。

4、基本技能要求: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具备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制作的能力;

5、职业证书要求:要求学生取得国家级、省级摄影师证;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以上等相关证书。

四、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艺术学、新闻传播学

主要课程:电视编导概论、传播学、视听语言、视听文案写作、电视摄像艺术、非线性编辑、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电视节目策划、电视文艺编导、电视节目导播、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栏目制作与包装、编导实务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军事训练、课程设计(根据专业编写)、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性教学环节按教学周计算,均不纳入课内总学分(学时)之内。

六、学制、学分及学位

学制:四年

学分:170学分

学位:文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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