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日期:2013-07-19 23:51:2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8861 打印本文

一、专业名称、代码及门类    

专业名称:音乐学

专业代码:120202

所属门类:艺术学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一定的音乐理论知识,掌握扎实的音乐实践技能,毕业后能胜任在艺术表演团体、艺术科研单位、文化艺术机构、中等专业或普通学校、出版业以及影视、广播等艺术部门从事音乐表演、研究、评论、编辑、管理、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规格及要求

1.系统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备从事音乐专业工作的基本技能,并努力做到一专多能,使之具有较强的多元化音乐表演能力;

3.具有独立进行音乐创作与实践以及研究的能力

4.了解并熟悉有关音乐与文化事业的发展方向、有关政策与法规。

5.了解并掌握国内外先进的音乐教学手段与方法

6.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四、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和声学、歌曲写作与分析、合唱、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欣赏。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钢琴。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习、演出实践、音乐采风、社会考查、军事训练、毕业论文。实践性教学环节按教学周计算,均不纳入课内总学分(学时)之内。

六、学制、学分及学位

学制:四年

学分:本专业毕业不低于 166学分

学位:艺术学学士

核发: 点击数:8861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