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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手机版官网 - 中国有限公司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日期:2018-04-26 11:50:06  浏览量:718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学管理,实现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成立南昌理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开云手机版官网 - 中国有限公司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其宗旨是:在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及教学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全校有关教育教学规划、发展方向、办学思路等重大决策进行咨询和审议;对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与调整、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质量的监控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政策制度重大问题进行论证和监督,并提出实施意见,提高我校的教育决策和教育科研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对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的设置与调整进行审议,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四条 对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含特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评价与教学奖励、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招生就业等)和有关业务工作调查研究及分析论证后作出决议。

第五条 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对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师资队伍的建设、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出意见与建议,组织优秀教师及有关奖项的评选。 

第六条 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教学成果奖进行评审、论证,并负责向省教育厅组织推荐。 

第七条 对学校重大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讨论、审核。 

第八条 对学校有关教学、教师的各种政策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关心教师的工作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物质生活条件,同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保证教师安心工作。

第九条 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方案最后审定,对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进行预审并予以推荐。

第十条 负责教学经费的预算及专项经费审核。

第十一条 完成校长和校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第三章   义  务

第十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行使权力,模范为人师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接受教代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 收集国内外教学改革信息、资料,研究国内外教育教学思想、教学动态,反映校内外教学情况和意见。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听取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汇报,商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等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保证按时按要求参加委员会活动,完成委员会指定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组  织 机  构

第十五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学科的专家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2人,委员12-15人。

第十六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委员均为兼职,其聘任条件:

1.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有较丰富的高校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

4.热心学校的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第十七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任。不能履职一届任期人选,不具备申请资格。

第十八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设办公室主任一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开展日常活动。

第十九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委员会成员的2/3方可开会。所讨论和决定的议题要在超过到会人数的2/3以上的委员表示赞成的情况下方可有效。

第二十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学者风范和道德操守对所讨论的敏感问题严守秘密。所讨论的议题如与本人直接相关,按规定予以回避。

第二十一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如多次(每学期三次以上)因事、因病不出席会议,经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取消其委员资格,由教务处按条件遴选其他人选,报请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